关于举办2018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20 号)和鲁组发[2017]31 号、青组总字[2017]112 号分别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市统一工作部署,我中心针对通知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上半年3至6月份积极开展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工作。

一 、培训目的

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 历史性变革等。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真正掌握新理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有新气象、新作为。

二、 培训内容

培训中心根据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必修课。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文件、《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读本材料,组织观看 《法治中国》《辉煌中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专题片,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三、培训师资及形式

重点聘请国内、省内、我市知名专家、理论工作者,确保讲深讲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合理安排培训日程,营造严以治学、求真务实的风气,做到领导动员、专家辅导、分组讨论与大会交流相结合,特别要为干部研讨交流提供充足的时间,切实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四、培训报名

1、培训学习时间:一般为5天(周一至周五);

2、培训学习地点:青岛市人大代表培训服务中心(青岛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3、培训基地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安路24号海林山庄大酒店(海龙路北端与梅岭西路交汇处);

4、培训学习费用:500元/人·天(含讲课费、资料费、教室费、考察费、食宿费等);

5、报名与联系电话:

郭磊13573839076    陈超18562723836

办公电话:88019718   88019318   传真:88013480

邮箱:qdrendapeixun@126.com;

6、汇款信息:

户  名:青岛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账  号:8023 3020 0182 222

开户行:青岛银行银川路支行

 

附件1:2018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计划安排

附件2:报名回执表

 

 

青岛市人大代表培训服务中心          

青岛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2018 年 1 月12 日